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5〕2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有关项目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提供人才支持。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原则,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引进高端制造、民生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同时向青年项目倾斜。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3.外专项目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来华工作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在华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短期项目的,可比照外专项目,按规定程序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4.青年项目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以上项目申报条件,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物色人才,认真做好专家的沟通联络工作,切实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好。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加强引才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加强引才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1.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材料内容为: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附件材料应编写目录、页码,纸质版无需装订,电子版压缩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15M以内)。内容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青年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五、其他事项
1.学校为“****”入选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同时根据学科建设和实际发展需要,在平台建设、团队建设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学校对在申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重奖。
3. 申报相关信息请登陆“****”网站(www.1000plan.org)查询。
4. 请各申报人员或联络人于6月19日前与人事处联系进行申报确认,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综合楼1013房间)。
外专项目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其他项目请联系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邵广 联系电话:041184724278
人事处联系人:宋芳 董振华 联系电话:041184729228
联系邮箱:dmu_david@126.com
人事处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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