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2025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人员补充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区域国别研究院高质量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具有副高级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常规补充教师
1.具有区域国别学相关学科背景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应届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掌握“三海两亚”相关语言者优先。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发展潜力良好。
5.具有“人工智能+区域国别”交叉学科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5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招聘程序如下: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应进入学校招聘系统: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在其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研究院在系统内进行单位初审。
(二)资格审查。
由研究院成立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应聘报名受理工作。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报名人员情况及时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核评价。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对其进行业务考核、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心理测评、政治表现鉴定。
1.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原则上采取开放式学术报告和试讲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的研究功底、学术视野、研究成果、发展潜力和基本教学能力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
组织业务考核时,须至少提前一天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考核预告,并邀请本单位教师及学生代表参加。每位应聘人员的报告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另安排10分钟左右互动时间,以接受师生咨询。考核对象属于正高职的,参加考核的学术委员须单独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拟引进(调入)正高职人员测评表》。
2.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一般应通过与应聘人面谈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学习、工作经历及品行、学养、团队意识、精神面貌等情况,增加对应聘人的了解,提高考察质量。
对业务考核中获得肯定的人员,由招聘委员会安排专业素养和学术声誉好、公共责任心强、教师认可度高的教授5人以上与考察对象谈话,并根据谈话情况实名填写推荐票、作出评价。根据需要,亦可委托专人(2名以上)通过联系应聘人指导教师、培养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做进一步考察了解。
3.心理测评。对业务考核中获得肯定的人员,同步组织对其进行心理测试。
4.政治表现鉴定。二级党委组织对应聘人员政治立场、政治历史、思想状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鉴定,并形成综合性考察材料。考核结束后,业务考核组、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组、心理测评组、政治表现鉴定组分别对应聘人员形成独立的考核意见。考核鉴定意见须经各考核组组长分别签字确认。
(五)职能部门审核。
党委教师工作部对二级党委出具的政治表现鉴定予以审定;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对拟聘人员的科研成果予以审核;教务处、研究生院对拟聘人员的教学成果予以审核。
(六)确定拟聘人选。
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形成单位考核聘用意见。
(七)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处审核。
常规补充教师考察聘用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引进具有高级职务教师考察聘用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处,由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处召开部门会议审核研究。
审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相应处理:
1.资格审核不规范或不公正的,重新审核并组织考察。
2.材料不全或未经职能部门审核的,或考核程序不健全的,补充完成规定程序。
3.推荐人选与招聘岗位不一致的,中止招聘。
4.两次以上有失公正或程序失范的,暂停该单位年度招聘工作,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八)专家评审。
由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处分别报学校人事人才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九)学校审批。
经学校会议审批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证反映属实的,学校将视反映问题性质做出处理,直至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
(十)签订合同。
经审批同意补充的人员(或团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高层次人才的招聘由人才工作处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学校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学校招聘系统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后请将个人简历(包含详细的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近期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发送至研究院邮箱:
qygb@snnu.edu.cn
研究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四.聘用方式
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职务教师按事业编制方式聘用,常规补充教师按学校“准聘-长聘”相关规定聘用。
五.其他说明
2025年人员补充计划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罗老师17792733815
研究院网站:
https://qygb.snnu.edu.cn/
研究院邮箱:
qygb@snnu.edu.cn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62kRXoszjBS3WryOxIxF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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