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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05-16 07:40 来源: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作者: liuxuehr

一、学校概况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760亩。主校区地处湖南湘江新区,位于岳麓山下、湘江之滨、梅溪湖畔,雷锋校区位于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雷锋街道。学校是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校、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和“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设有会计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地理学院(湖南省经济地理研究所)、外国语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厚生国际教育学院、雷锋书院、创新创业与人工智能学院等二级学院。

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需求

学校十分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优秀人才,诚挚欢迎有志之才来学校追逐梦想,共创辉煌。为加快学校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常年面向社会诚招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博士,2025年拟招聘学科/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博士共计22人,年内分期分批办理。具体需求详见附件:2025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才需求计划汇总表。

四、招聘岗位层次、条件与数量

(一)学科带头人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2.科研方向明确稳定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所属学科(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或知名度,能领导和组织本学科团队并产生较大学术影响。

3.应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经学校评估前期科研教学成果达到学校学科带头人引进条件。

(二)学术带头人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2.科研方向稳定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所属学科(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或知名度。

3.应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经学校评估前期科研教学成果达到学校学术带头人引进条件。

(三)优秀青年博士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2.科研方向稳定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所属研究领域有一定科研成果,能胜任专业教学需要。

3.应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半年内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前签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经学校评估前期科研教学成果达到学校博士引进条件。

五、引进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引进待遇(可面议)

1.基本待遇:根据引进对象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毕业院校、学术成果及配偶安置需求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引进费。符合学校“厚生人才工程”认定层次,获聘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年可获得相应人才奖励津贴。

2.住房安排:学校提供过渡房36个月。如不需要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给予36个月租金补贴。

3.配偶安置:符合调入条件的办理商调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经学校研究可提供相应工作岗位。

4.进岗进编: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学校编制情况,结合岗位需求和个人考核结果,按程序优先办理进岗进编手续。

5.完成工作任务的教授且博士学位者享受博士、正高级人才津贴。

6.薪酬与其他奖励性绩效按学校政策另计。

(二)学术带头人引进待遇(可面议)

1.基本待遇:根据引进对象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毕业院校、学术成果及配偶安置需求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引进费。符合学校“厚生人才工程”认定层次,获聘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年可获得相应人才奖励津贴。

2.住房安排:学校提供过渡房36个月。如不需要过渡房,按学校公租房租金给予36个月租金补贴。

3.配偶安置:符合调入条件的办理商调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经学校研究可提供相应工作岗位。

4.进岗进编: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学校编制情况,结合岗位需求和个人考核结果,按程序优先办理进岗进编手续。

5.完成工作任务的教授且博士学位者享受博士、正高级人才津贴,完成工作任务的无教授职称的博士享受博士人才津贴。

6.薪酬与其他奖励性绩效按学校政策另计。

(三)博士引进待遇

1.基本待遇:根据引进博士教育和工作背景、毕业院校、学术成果及配偶安置需求等因素综合评定给予引进费。入编前,学校与博士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规定标准购买社保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待编期间参照以下标准享受薪酬待遇:(1)未获高级职称者按专技十级岗位执行;(2)已获高级职称者按面试评审认定的岗位执行。入编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标准执行。符合学校“厚生人才工程”认定层次,获聘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年可获得相应人才奖励津贴。

2.住房安排:应届博士在提供长沙市无房证明的前提下,可自主选择享受36个月单身免费过渡房或对应标准的住房补贴。

3.配偶安置: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其配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经学校研究可提供相应工作岗位。

4.进岗进编: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学校编制情况,结合岗位需求和个人考核结果,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聘或流动调配手续。

5.完成工作任务的博士享受博士人才津贴。

6.薪酬与其他奖励性绩效按学校政策另计。

六、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1.学校根据简历投递和意向征集情况,分期分批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请有意者保持联系和关注学校招聘公告。

2.学校常年接受咨询、投递简历、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姓名”)发送至各二级单位邮箱。

3.各二级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见附件。

人事处联系电话:0731-88811756(温老师)

人事处邮箱:hufehr@163.com(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办公楼516室)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5年4月30日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s://www.hufe.edu.cn/rsc/info/1015/64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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