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良好的品德、学术与科研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除两院院士外,自然科学类学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类学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过世界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原则上应在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现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已在学界公认的本领域高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能策划、并争取主持国际合作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 863 ” 和“ 973 ” 等重大项目,以及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前沿课题,做出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
6、全职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每年来我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