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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优惠待遇

第一层次:院士,相当水平专家学者。

支持条件和享受待遇与学校面议。

第二层次:国家级专家学者。包括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江学者计划”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任职于海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企业)、具有高校教授或相当职务、在国际相关领域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相当水平人才。

支持条件和享受待遇与学校面议。

第三层次:省部级专家学者。包括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部级“百人计划”人选;各类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任职于海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企业)、具有高校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在国际相关领域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相当水平人才。

支持条件和享受待遇与学校面议。

第四层次: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已有突出业绩的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任职于国内重点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的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人员;毕业于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博士或出站博士后;具备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内外博士(后):(1)在Nature/Science正刊或子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被SCI一区检索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3)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被SCI二区/SSCI/A&HCI检索的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4)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期刊论文;或发表本学科论文被《新华文摘》长篇转载;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或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权威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1. 加入相应的教师团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2. 除按国家基本工资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等办法享受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提供人才补贴75万元。

3. 提供安家补助费10万元。

4. 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

5. 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导师。

第五层次:海内外博士(后)。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期刊论文被SCI、EI、CSSCI检索(收录)2篇及以上;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年龄不超过35岁。

1. 加入相应的教师团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 除按国家基本工资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等办法享受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提供人才补贴50万元。

3. 提供安家补助费10万元。

4. 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

5. 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导师。

(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q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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