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第三批)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第三批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方工业大学2026年第三批人才引进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含教师岗位51人,辅导员岗位5人。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学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创新意识。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五)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要求。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入职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六)社会人员须满足户口、档案在京或符合外埠人才引进条件。
(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存在其他违纪违法情形的。
(十)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6年11月30日之前入职报到。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可适当延长。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应聘者须登录北方工业大学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s://zhaopin.ncut.edu.cn),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岗位申报。
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申报,北方工业大学教师招聘系统是唯一申报渠道。
(二)每人可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
(四)关于公开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设岗问题请咨询各用人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关于公开招聘组织程序、申报系统问题咨询人事处,联系电话:88803281。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学校依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从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
(二)用人部门考察
1、初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向指定邮箱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经历、学术背景、研究成果、工作或实践实习经历、应聘优势等)。视频要求本人正脸清晰出镜,MP4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大小不超过50M(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名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应届/博士后/留学/调入”命名,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应聘。用人部门组织专家依据应聘者提交的陈述视频等材料进行初选。初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在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以1:10的比例推荐进入复选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复选。用人部门招聘小组复选包括面试、试讲(教师岗位)和心理测试等内容,对通过初选人员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潜力、作用发挥等进行考察。复选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推荐进入校级考察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所有推荐人选须通过心理测试。
(三)校级考察
校级人才招聘考核组面试采取票决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四)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政治审查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涉及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内容。
(七)公示拟聘人员。在北方工业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五、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薪资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可以享受校内周转房、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学校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后续考察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政审、协议书签订、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所有。
北方工业大学
2026年7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7/t20260701_474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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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