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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120人)

2026-06-05 07:36 来源: 安徽师范大学 作者: liuxuehr

为做好2026年度安徽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0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以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备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备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政策待遇

对于教学科研岗位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安家费、科研支持经费等待遇,具体见安徽师范大学官网。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https://hr.ahnu.edu.cn/zp.html)。本次招聘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招满为止,择优录用。

(二)资格初审。人事处和相关二级单位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预约通过人员来校参加考核。

(三)资格复审。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博士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本公告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6年12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工作。考核采用面试考察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代表作水平、学术水平和潜力、教学能力等。

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一般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请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人才招聘考核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通过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办理有关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910017。

(二)2026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1.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非应届毕业生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个人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人事处倪老师、莫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安徽师范大学

2026年6月4日

原文出处:

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89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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