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2020年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2020-08-04 20:43 来源: 中南民族大学 作者: liuxuehr

一、招聘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二)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四)转入人事档案关系,全日制2年脱产在站工作。

二、招聘人数:7人

三、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一)民族学

许宪隆  农牧过渡地带民族互嵌式农庄建设研究

哈正利  新时代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学科体系建构研究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李吉和  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研究

吴开松  民族地区社会治理

(三)少数民族史:

段  超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研究

(四)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柏贵喜  南方少数民族传统工艺资源调查与图谱编制

(五)民族教育

康翠萍  教育文化的现代性转型研究

四、应聘方式及要求

登陆我校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scuec.edu.cn/),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五、在站期间待遇

(一)参照校内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兑现基本工资和工作津贴。学校另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月,为期2年。

(二)参照校内在编人员有关办法和同类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按学校政策享受医疗保险。

(三)子女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

(四)可申请租住学校博士后宿舍或湖北省博士后公寓。

六、合作导师介绍

许宪隆,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散杂居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西南民族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回族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2003年起先后在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和北方民族大学招收民族学专业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民族宗教理论和散杂居民族问题。获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2018—2022民族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精品课程“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主持人,省级“名师工作室(民族学)”主持人。获得“国家民委领军人才”“省师德标兵”“省三育人标兵”称号和省“五一”劳动奖章。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西部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与社会稳定对策研究”首席专家,代表作有《散杂居民族概论》《诸马军阀集团与西北穆斯林社会》等。

哈正利,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机构“伊斯兰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民委国别与区域研究机构“丝绸之路”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民族宗教舆情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校期刊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回族学会理事、中国西南民族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族学学会汉民族分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宗教问题和宗教政策、中国民族学史。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在权威期刊上发表3篇。正式出版类学术专著4部,合著4部,参与编著4部。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先后获得省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获得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三等奖,入选国家民委人才项目“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获“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青年专家”称号。获湖北省“荆楚好老师”称号。

李吉和,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散杂居民族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特别是当代城市民族问题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研究。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8项;出版《中、东部地区城市民族关系研究》《流动、调适与融入: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调查》、《中东部地区回族等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研究》等著作;在《民族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有7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吴开松,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民委领军人才,国家民委首届教学名师,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及公共政策。近年来出版著作6部,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30多篇,获得省部级奖项6项,多篇咨政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采用。

段超,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南民族大学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民族学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史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主要研究南方民族历史文化、南方民族关系史、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出版专著6部,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励12项,基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撰写的多篇资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

柏贵喜,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国家民委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担任中国民族学人类学联合会、中国人类学学会、中国民族学学会等多家学术机构的常务理事、理事等。从事民族学、人类学相关领域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学术成果获教育部、国家民委、广西区人民政府等省部级奖二等奖5次,三等奖5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2012),国家民委领军人才(国家民委,2014),国家民委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民委,2009),享受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湖北省人民政府,2008),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全国总工会,2019),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个人(文化部,2008),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先进个人(国家民委,2010)。

康翠萍,女,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有教育学原理、教育政策与院校发展、民族教育研究;为本科生、研究生承担教育学原理、教育文化学、教育科研方法论等八门主干课程;自1999年以来先后主持“教育管理的人性观研究”“基于组织特性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取向研究”“中国高等教育绩效拨款模式研究”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余项;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其中1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光明日报》和《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摘录观点;著有《学位论》《一种分析范式:中国高等教育政策研究》等10余部学术著作;获国家级、省部级成果奖20余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流动站:   龚老师 027—67843136

校博管办: 聂老师 027—67842389

原文出处:

http://www.scuec.edu.cn/s/19/t/912/74/ba/info1609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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